最近看到這么一個小故事,說的是某公司經常有銷售人員跳槽,順便就把手里的客戶一起帶走了。為了避免客戶的流失,人力資源部想了很多辦法,但總是效果不佳。
后來,老板想了個辦法,說起來其實很簡單!一般公司的財務年度是從1月1日到12月31日,12月31日結賬,銷售人員兌現年終獎,然后布置明年的銷售計劃。而這個老板卻把財務周期調整為每年的7月1日到第二年的6月30日,6月30日以后結算年終獎。這樣做的好處就是,別的公司從1月1日開始,銷售人員如果跳槽過去,就很難與他們的財務年度相匹配。結果,還真是減輕了銷售人員的跳槽現象。
這個故事的真實性無從考證,但至少會給我們如下一些啟示。
1、解決員工跳槽的方式很多,“挽留”未必是一種有效的方法。
一說到降低員工流失率問題,很多人的第一反映可能就是去竭力挽留,有的是擺事實講道理,有的是主動提供更高的薪水,等等等等,但無論是所謂事業留人、感情留人還是其他什么什么留人,在這個時侯都已經是十分蒼白無力!既然員工提出要走了,基本上他們已經是打定主意了,一般情況下不會因為你的“挽留”而改變想法的(當然,也有少數人是想借此來“要挾”一下公司,但此舉不是每次都能成功的哦,謹慎使用!),“XX留人”其實是體現在平時的工作中的,把它內化為員工的一種驕傲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