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南京市江寧生態環境局作出寧環罰﹝2023﹞15006號處罰決定書。信用中國(江蘇南京)官網載明:南京振羽印刷有限公司因廢氣直排,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處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南京振羽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07日,注冊地位于南京市江寧區秣陵街道工業集中區蘇源大道129號,法定代表人為黃祖發。
近日從江蘇省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網站獲悉,蘇州貝塔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被罰款6萬元整(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號:蘇環行罰字〔2023〕09第14號)。信息顯示,蘇州貝塔包裝科技有限公司的違法事實為“違反產生VOCs生產活動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蘇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蘇州貝塔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處以罰款6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