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地方標準發布公告2022年第21號——《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38-2022)》重磅地方標準,新建企業自2023年3月28日起執行,現有企業自2023年9月28日起執行。
該標準適用于現有印刷工業企業或生產設施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擴建印刷工業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工程設計、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排污許可證核發及其投產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有組織排放下圖中要求非甲烷總烴最高排放濃度為50mg/m3,最高允許排放速率為1.8kg/h。 來源:VOCs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