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實施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生鮮食用農產品》(GB43284-2023)強制性國家標準,明確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水產品和蛋等五大類生鮮食用農產品是否過度包裝的技術指標和判定方法。
該標準規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過3層包裝,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包裝。同時,在“銷售包裝”的定義中特別注明“不包括物流防護包裝以及冷卻、氣體調節、防潮等保鮮保活功能性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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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標準規定蔬菜(包含食用菌)和蛋不超過3層包裝,水果、畜禽肉、水產品不超過4層包裝。同時,在“銷售包裝”的定義中特別注明“不包括物流防護包裝以及冷卻、氣體調節、防潮等保鮮保活功能性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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